運維項目:復合型法務處理
“一帶一路”是近幾年建設工程領域的熱門項目類型之一,國內的大型建筑公司很多已經在涉及這些項目了,雖然海外的建設項目眾多,國內的大型承包企業有足夠的資質和技術實力,但還是有些項目甚至在簽約之后遭遇“水土不服”從而“流產”。
2016年中國建筑和埃及住房、公共設施和城市發展部簽署埃及新首都建設項目一期工程承包合同。這個項目現在卻由于和埃及項目負責人就造價方面的紛爭不得不暫時擱置。
像上文這類由于各種因素造成項目無法開展或者是毀約的案例還是不少的,其中不少都是由于造價成本方面的偏差,或者是與當地的文化建設習俗等各種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實施。相比國內建設工程承包商多是拼業績和技術,海外工程僅靠這些是遠遠不夠的。
中國企業海外項目受挫,要格外重視企業的工程承包等專業技能的法務律師這類人才的吸收,在投標、招標、中標的環節要注意項目法規的誤區:
一是以中國法律理解外國法律,處理項目問題不合適;二是雖然理解外國法律,但仍以“中國國情”處理事情;三是忽略法律操作風險,在法律的理解和執行方面存在疏忽。因此,企業在走出去之前應熟悉當地概況,相關國家的政治、經濟環境等。
運維項目:復合型法務處理
海外市場的法務問題要重視,那么國內建設工程項目就不需要重視?當然不是,縱觀現在的國內建設工程承包市場,總包、全過程已經是越來越多,大型項目還涉及到PPP內容,或者是BIM技術的指定要求,國內的建設工程承包企業可不能中標之后開工就開始“埋頭苦干”,而現行項目的職能轉變和增加,也有許多法務“雷區”需要重視。
比如PPP項目,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或者轉型的造價咨詢服務企業都會存在原有合作模式不同的職能,比如運維職能的增加。這一塊運維會涉及到財經法規一系列問題,這就需要造價咨詢服務新增法務處理或者是建設工程承包企業自備此類人才,多了這樣的人才儲備,可以降低總承包環節存在的風險,給企業降低損失提高收益。
諸如此類案例,還有很多。在今年乃至未來工程建設領域的發展,不再是單純的拼技術,金融思路、運維思路、法務維權等都是重點的發展方面,這些能處理好,可能對于企業來說,重要程度甚至會高于工程建設質量。